天作孽犹可违,自作孽不可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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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2026-01-15 15:23
出自《尚书·太甲》:
天作孽,犹可违;自作孽,不可逭(huàn)。 【释义】天降的灾害还可以躲避,自作的罪孽,逃也逃不了。 通过自然灾祸与人为祸患的对比,阐明人类对自身行为后果往往更加严重。该句出自商朝贤相伊尹对太甲的训诫文书。 在面对天灾人祸时,我们应有坚定的信念和决心,以积极的心态去应对挑战,才能化险为夷,改变命运。 天作孽,可理解为“宿命”,命中注定的不幸;自作孽,可理解为“阴命”,因自己的过失、错误或不良行为所导致的恶果。正如古人所言: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;不是不报,时候未到。”因此,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,修身养性,避免“自作孽”的恶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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